2007年6月19日 星期二

惡意離職

幾個月前接近月抵的時候同事上圓無故曠職將近兩個禮拜。
後來是說她憋尿膀胱發炎住院。同事小楨想去探病,但是他的家人圍婉的拒絕了小楨。
這件事情有很多的破綻和疑點
1.身體不舒服不能來上班連通電話也沒打,打給她又打不通,就算不知道公司的電話好了,事後卻是她媽媽來店裡講這件事情。
2.通常人住院朋友說要來探病基本上是不會拒絕的。男生說要去探病的的話就很說了啦,但是小楨是女的。
不過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,就算她是打算惡意離職也早就過了追究的期限。而且也沒人打算追究。
會在這邊再提起這件事情只是因為想要補完"千萬不要憋"這一篇。

說到惡意離職小楨也有不良的紀錄,而前幾天她又來了。
事情是發生在今年二月的最後幾天,再排班表的最後一天的晚上全店就只有他還沒劃假,當時的人事主管就要她劃好假,小楨大姊她淡淡著說『不用畫了,我只做到這個月。』我們當場傻眼,那天是228。
就算不做你也不早說,你這樣說不做就不做,要我去哪裡找人頂替你的位子?當時的主管是這樣說的。
小楨的回應是:我有跟店長講阿,他說好。
惡意離職又一例,有時候真懷疑這樣的人以後成為社會的一份子,台灣這個社會會變成怎樣。偏偏這樣的年輕人還不在少數。
四月小楨又回到書店,很平安的度過四月、五月。但是,六月他的表現開始很奇怪,愛做不做的。
她的週期又到了。開始放話說她不想做了,同事們也只是聽聽笑笑而已,沒想到她還真的在端午節前就自動消失。
基本上個人的去留都不關我的事,反正你愛把店長把同事當白癡耍的團團轉,最後也只是增加店長和同事對我的好感,不過可能會影響到我,那我就有話要說了。
五月底在排六月假的時候,我已經計畫好端午節的連續假日我要回花蓮一趟。我和她的假是需要互相配合的。因為同樣是晚班工讀,基本上是不會一起放假的。
她在端午節前這樣惡意離職,首先影響的就是我端午節的假期,他不做我就很有可能要上她的班。
她這樣搞害我不敢把車票先買好(偏偏連續假日花蓮台北的來回車票是妖獸難買的),她這樣做真的讓我很為難也很難為。讓我為難的人我就再也不會相信他。
最後是之前因為要考試離開的品瑜因為考完試所以回來做,這才讓我的假期得以保留。但是我還是沒能買到有座位的火車票。

總之這個假期已經結束,我有回花蓮,看了電影,喝了酒,稍微的充了一點電。來吧台北!放馬過來疲累我的身心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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